第七百二十二章:“信物”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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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担忧之际,便听那大哥道:“你既说要回城去取银子,那老子就信你一次,不过,你也得对得起老子的信任,这样吧,你留下一样可以证明身份的私物,老子就放你回去取银子,若你不能取了银子回来,那老子就将你这样东西送给你家老爷,跟他说,你背地里偷汉子,叫他将你沉塘!”

方氏万万没想到,有朝一日,她竟会被个贼人如此威胁。

她此刻早已经是将肠子都悔青了,觉得自己今日若不出门,便万不会出现这种事。

可是,这世上最难寻的药,便是后悔药,所以,不管她如何后悔,却都是没有用的。

如今最要紧的,还是先解决了眼下的危机才行。

“不知,不知壮士想要什么作为信物呢?”方氏这话问的十分艰难。

她不是十来岁的小姑娘了,没那么天真烂漫,不知人世险恶,这贼人既要拿着她的私物作信物,还威胁她若是敢不听他的话,就让她被人沉塘,那必然是对她十分重要的东西。

而对她十分重要的,又能威胁到她名声的,无非也就是

想到那样东西,方氏便一脸惨然。

偏那大哥好似还觉得她不够绝望似的,又道:“既是做信物,那必然是要叫你有所顾忌,知道害怕的东西,老子也不为难你,就将你贴身的衣物拿来留作信物吧,你快点儿决定,是老子叫人帮你呢,还是你自己动手!”

他每说一句,方氏的脸色就白上一分,直至他的话说完,方氏的脸已经是惨白得没有人色了。

“好汉”方氏想了想,尚且抱着几分希望,打算跟这贼人再商量一二,哪知才张了口,就被那贼人喝止住了。

“休得啰嗦,再多说一句,老子就先砍了你的手!”

这话实在太有威胁力了,方氏瞬间就

闭上了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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