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6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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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这一项,在姬越眼里,就够把卢成五马分尸了。

事实上姬越最近越来越觉得,晋国的大辟之刑实在有些不够用,绞刑固然残忍,但勒死至多不过半盏茶的时间,五马分尸看着血腥,实际上大多数人撑不到真正的五肢分离,基本上马一跑,头一扯,人就被勒死了。

但法家重刑,大多是为后来者鉴,将剥皮凌虐这类用来审讯的酷刑列入常刑之中就过分了,且不说围观的百姓能不能接受,就是能,往后再有冤假错案,把人炮制死了,连朝廷威信都要受到影响。

姬越只得遗憾放弃,她其实对古时商纣的一些手段很感兴趣,最感兴趣的就是炮烙之刑,可惜条件不允许。

秦杉在江南没折腾多长时间,把卢成和张蕴以及几个牵连其中的大小官员抓了之后,把牢里的阿燕放出来带上,这件案子他不能自己审了杀了,是要回到曲沃由廷尉府审理的。

阿燕很久没有见过光了,吴郡的监牢又脏又潮湿,遍地都是稻草稀泥,秦杉是捂着鼻子进去的,两个凤翎卫把阿燕架出来的时候,他离了得有七八步远,出了监牢再瞅几眼,顿时乐了,“呦,就这个小身板还能杀人呢?”

阿燕昏昏沉沉抬起头,只见到一个逆着光的高大身影,和一双灼灼发亮的眼睛。

秦杉找了一个狱卒的妻子给阿燕洗涮干净,上过药,又换了一身衣裳,案犯是不用讲究的,找个大囚车挤挤,一车拉走,这么个遍体鳞伤细胳膊细腿的小丫头却不好办,秦杉找了一群凤翎卫一人凑了点钱,弄了个马车铺了些厚实被褥把人放进去,就这么晃晃荡荡地把人带着走了。

阿燕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 新耕法

卢成和张蕴的罪, 往大了说是结党营私,意图欺君,但往小了说, 不过是一场普通的官官相隐案, 放到前朝,未必会追究。

姬越如此重视, 有一个很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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