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无乡_267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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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深人静又没有正事可干的时候最容易胡思乱想,许暮洲心里乱得很,他其实早前就想好了要怎么处理这件事。

许暮洲活了二十几年,严岑是第一个让他能全心全意感觉到“喜欢”是什么滋味的人。

如果他们相处的时间注定是有限的,许暮洲也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赌气上。

许暮洲在想,他就应该从现在开始跟严岑好好的谈恋爱,拥抱、接吻,或者做点更亲密的事,然后在分离到来的时候默契的跟对方分手,把这段爱情结束在最美的时候,然后跟严岑潇潇洒洒地各自回归正轨。不要像宋妍和秦薇那样,搞得惨烈无比。

但这些话在许暮洲嘴边打了好几个转,他都说不出口。

许暮洲脑子里乱七八糟,身体还在机械地听从严岑的吩咐,从柜子里翻出金疮药和干净的白布。他将这些东西胡乱收拢好,往严岑身边一放,习惯性转身想走。

谁知严岑地拉住了他。

“走什么?”严岑笑着看向他。

许暮洲没有说话。

“你不是一直想知道,你来永无乡之前我为什么会在任务中意外身亡吗?”严岑笑着看向他:“留下来,我告诉你。”

第142章长生天(十二)

许暮洲脚步一顿,顿时走不动路了。

他回过头看向严岑,对方正支着床上的小炕桌,笑着看他,仿佛笃定他会留下来一样。

许暮洲:“……”

如果可以,他非常想诚恳地告诉严岑,这种行为放在现代社会里不叫“胸有成竹”,叫“拱火”。

许暮洲自认为自己是个非常理智且冷静的成年男人,如果现在换成个热恋期的少女站在这,严岑马上就得遭受“你是不是觉得是我在无理取闹”,“你以为很了解我吗”,“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错在哪”的夺命三连发。 <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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