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那里(微h)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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庄纬崩溃地抵达马南里时,简韶正在努力纠正简祈的习惯。

小孩的习性总是很难改,纠正了一会儿,一不注意又像弹簧似的弹回来,磕哒磕哒地重新缠住她。

简韶从厨房给它弄了袋奶,倒在小碗里,还没给它拿勺子,它就扑哧扑哧舔干净了,睁着大眼睛看她。

它的眼珠很圆润,直径很大,像聚光灯下呈送到她面前的绿宝石,泛着莹莹的碧光。但这并不是过于柔软的草绿,反而很容易让简韶想起施韦因富特绿,一种富含铜砷的化学染料,或者是暗礁里幽幽的海草。

简韶一边笑着,一边用指尖点一点它细细密密的睫毛,问它听没听过14世纪的浅萨瓦伯爵。

黑睫在她的指下轻轻合了合,又极快地张开,像是蝴蝶扑动翅翼,在指腹掀起软麻的触觉。它睁着大眼睛,专心看她的嘴巴一张一合,简韶笑着搂住它,说浅萨瓦伯爵喜欢穿着绿色的盔甲下场比武,爱人绿色的裙布披在盔甲的上面,如果能看到的话,一定是像小祈眼睛一样熠熠生辉的那种绿吧。

它并没有完全听懂她的话,只是专心看她的脸,不过它大致能听得出,她在夸它的眼睛漂亮。小祈往她怀里钻,亲昵地伸出小舌舔她的指尖。

它指自己,费力地叽里咕噜了半天,挤出两个字:“保护!”

它也能保护她啊,比奇怪名字的伯爵还要厉害。简韶看着它小小的身体,还有被舔得干干净净的奶碗,不由地笑了一会儿,把勺子塞给它:“那你先学会用勺子,再想保护我的事情吧。”

“用勺子,可以舀上来喝。”她做着舀的动作,试图教会它。

简祈圆溜溜的眼珠子动了动,费劲地摆动了一下勺子。简韶观察到它的指头很僵,似乎并不能熟练地将五根指头协作起来使用。

它卷起勺子,干脆地送进嘴里要吞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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