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章况且背临千字文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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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单单是猫,狗跟鼠类也是天敌。人们常狗拿耗子多管闲事,恰恰明狗有这本领和爱好。

黄鼠狼只剩下一条尾巴值钱,其他也是一无是处。肉根本不能吃,一股狐狸肉似的腥臊味,皮也做不了什么。长相跟它有几分相似的貂,那就不一样了。

同样是动物,个头也差不多,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。

狼毫聁三六九等,东北黄鼠狼尾巴制成的狼毫为上品。

明朝时的东北称建州卫,还没有满洲

这一。东北每年给朝廷的贡品就有黄鼠狼的尾巴,当然进贡时必须整个进,不能把尾巴砍下来进贡。

既然是贡品,一般人当然无福消受,只有富贵人家才能买得起一只真正的狼毫笔。不过市面上到处充斥着各种狼毫,大多是用獾毛、兔毛治成的。

况且喜欢用的紫毫笔是野兔颈项上的硬毫,也不算便宜,但终究还是正宗货。他喜欢写隋唐楷,隋唐时期,紫毫几乎就是唯一实用的毛笔。至于羊毫笔,只有到了清朝才出现,明朝时没有羊毫这一。

况且拿起这管劣质的狼毫,上下左右目测,笔管也不够直,笔毫虽然还没化开,但捻动笔锋,已经看到许多杂毛。

他心里叹口气,也罢,给刚学写字的孩子用,估计几天就会弄坏,买好的也是浪费,等他们有了一定基础,再换好一些的毛笔吧,起码得用真正的紫毫啊。

他先在一张纸上调好笔锋,也试用一下墨,更要试试纸的渗透性。这是一个书家在创作前必须做的准备。

适应之后,他开始挥毫写字,如他先前已经无数遍背临一样,潇潇洒洒写出一篇千字文。

“哥,你怎么能写的这么好?跟印出来似的,不,比这上面印的还好看。”萧妮儿惊呆了,她不懂书法,但字好看不好看,不懂的也能看出来。

况且微微一笑,字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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