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一十章灭杀狱雷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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枪,狠戾无情,讲究一击必杀,只攻不守。

因为枪太长,一旦全力出手,就很难变招,而且也不善于防守。

所以,枪被称为百兵之贼。

在百兵之中,枪法最难,简单搬,扣,扎三个动作,就要练上一辈子。

剑道的艰难,在于它的无止境。

枪法再难练,也有极限,而剑道无休无止,穷尽一切变化,竭尽一切所能。

老话说的好:年刀月棍一辈子枪,宝剑随身藏。

剑需要时刻领悟,并且经常练习,保持手感,以免剑心蒙尘。

翻遍整个冷兵器时代,关于剑与枪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过,却从来没有结果。

因为,普通人永远也触摸不到剑道的极限在哪里。

巨人刺向我的这一枪,没有任何变化,却锁死了我所有的变化。可见他在宇宙虚空渡过的漫长岁月中,已经掌控了枪的全部奥义。

傲风也会用枪,有把龙牙之枪,龙牙一出天下红。

可是,傲风的枪法在巨人面前,就像是小孩子的玩耍。

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狠戾无情的枪法,明明势大力沉重如山岳,偏偏又蕴含着滚滚奔雷之势。

只论枪法本身,这一枪就已经秒到巅峰,毫无破绽。

猩红如血的枪尖,犹如一座炽热的火山,而火山中又蓄满了雷霆之力。

和山岳般大小枪尖相比,我手中的昆仑雪细微渺小,宛若一根针。

任谁都会觉得我是在飞蛾扑火,自寻死路。

也没有人相信,细微渺小的一把剑能够挡住势大力沉蕴含无尽毁灭之威的雷霆之枪。

随着我和巨人的动作,我们两人的距离在急速缩短。

终于,剑尖和枪尖碰撞在了一起。

混沌剑雨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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