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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粉丛中很安全,姑娘们对他只有软语温言,曲意奉承。他躺在烟榻上吸着好鸦片烟,两个姑娘偎在一旁,你推我搡的含笑唱小曲。他的眼睛半睁半闭,看姑娘都是小姑娘,涂了胭脂的脸蛋红通通。年轻,皮光肉滑,脸都涂成猴子pi股了,看着也不丑怪。

然后,他下意识的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,第一次意识到自己今年已经三十大几,不年轻了,也要老了。

午夜时分,他回了家。

家里有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,叫李子明,是他当年从死人堆里扒拉出来的,扒拉出来之后就放在身边当个小奴才用。这孩子从小就是长手长脚,都说将来会是个大个子,在连毅身边好吃好喝的长了这些年,他不孚众望,果然越长越高,只是瘦,每天狼吞虎咽的吃喝,没吃出膘,只吃出了一身硬邦邦的腱子肉。

幼年便失去爹娘,自己又死过一场,所以他的性格与众不同。虽然到了连毅身边之后,再没人欺负过他,但他自行长成了个阴沉沉的闷葫芦,偶尔看人一眼,眼神也类似鹰隼。对连毅倒是忠心耿耿的,知道连毅午夜回家,他便坐在床边,一直等到午夜。见连毅真回来了,他没说什么,出门端回了热水毛巾。把铜盆放在盆架子上,他拿着毛巾想要催促连毅过来洗漱,然而转身一瞧,他发现连毅端端正正的坐在梳妆台前,正在望着镜子发呆。

镜子是清清楚楚的玻璃镜,屋子里吊着一盏电灯,也是通亮。连毅微微的向前探了头,仔仔细细的观察着自己,看到最后,他恐慌的发现,自己真是不年轻了。起码,是不那么年轻了。

可他是不能老的,三十多

年中他只经历过一场无望的单恋,他总像是还没有真正的开始活。

将一只手放在梳妆台面上,他头也不回的轻声问道:“子明,我这一年是不是见老了?”

李子明把毛巾搭到了肩膀上,言简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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