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况且,现在丈夫做不成了,父亲也做不成了。他成了个孤人,是男是女也都没关系了。霍云朴早在十几年前就知道他的心思,霍云朴不爱他,但是允许他爱自己。爱霍云朴的人太多了,霍云朴不多他一个。
可他是别无选择,他只有霍云朴一个。他有一双锐利的好眼睛,开枪时从来都是一瞄一个准,没想到偏在这件大事情上,一眼看中了个老花花公子。一个什么毛病都没有的、任谁提起来都要赞一声好的老花花公子!
连毅不想缠着谁,也是三十多岁的人了,还当了师长,应该要点脸。这些年他死乞白赖的想给人当兔子,人家还不要。当成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得清,眼巴巴的,倒仿佛他是个嬖臣,常年的等着霍云朴临幸。这可真是枉担了虚名,老天爷作证,他是一步一步卖着性命走到今天的,他给霍云朴卖的不是身,是命。霍云朴要江山,他就去打江山,打死了都不怨。这么卖命,又换回了什么?换了个师长,可这个师长本来就是他应得的。
连毅低着头往前走,除了走,再没别的念头。而霍云朴三步两步的撵上了他,一把攥住了他的胳膊:“你往哪儿跑?这地方夜里有狼,再吃了你!”
连毅回过了头,霍云朴高,他矮,不仰头的话,只能看到霍云朴的衬衫领子:“我不乱跑,随便走走。”
霍云朴的巴掌很大,攥住了谁,谁就没跑:“随便走走也不行。”
连毅笑了:“大帅怎么不讲理啊?现在又不是行军打仗,我自己溜达溜达都不行了?”
霍云朴没松手,同时端详着连毅。当年他和连毅相识时,连毅是个眉目如画的小少年,后来长大了,成了个漂漂亮亮的小青年。他爱逗连毅,因为连毅个子小。他自己个子大,就喜欢小东西,小人儿。没想到逗着逗着,逗出了麻烦。
现在连毅也还是漂亮,匀匀衬衬的胳膊腿儿,清清秀秀的一张脸。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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