飘摇(2 / 2)
曾经纵横交错的里坊,笔直贯通的朱雀长街,此刻已是破烂不堪,碎尸满地。繁花似锦的大街上也没有车水马龙的人流,只有饿得面黄肌瘦的总角稚子与瘦骨嶙峋的老乞丐,在同野狗抢食吃。时不时有几只乌鸦聚在一起,啃噬那些还没有被前辈们啄干净的碎肉。
然而曾经宫门内的皇城,却是夜夜笙歌灯火通明,张灯结彩热闹得跟外面的“死城”仿佛处在两个阳世。
无数孩子趴在宫墙狗洞外,等着太监们将胡人贵族老爷今日吃剩下的泔水提出来,然后再经过一番厮打,才能抢回家人的一顿饱饭。
有能力的家族早已经举家迁往东都,重新开始新的生活;剩下的,都是天子的弃民。
天子连自己的皇位尚且保不住,还会在乎这些贱民吗?
从镐京南门入城的沈秦箫看着眼前荒芜的都城,几乎不敢相信这里是自己曾经生活过的地方。
守城的士兵全部换成了薛延陀人,半路上杀了一群胡狗夺了衣服的他使了好些银两才混进了城中。
策马走在昔日叫卖不绝的朱雀长街上,一个胡人士兵领在前面,将他送往西门。从那里渡过梁河,就能抵达走廊,到达安西史朝绪的地盘。
他那一身胡人服饰竟成了身份象征,所到之处几乎看不到人。
沈秦箫凝神用内力仔细听,还是能听到若有若无的窃窃私语——快躲好,被看见了会被捉到屠宰场上去的!
屠宰场——那是胡狗杀人为乐的地方。
北方部落常年在草原上游牧,自然对于京城的奢靡生活很是享受。可是到底是天生的蛮子,没过多久他们就厌烦了。
丧心病狂的胡兵左思右想,终于想出了用活人比射箭准头的法子。
射活人可比射草原上的狼有意思多了。
胡狗让被抓去的奴隶在射猎场上逃窜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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